对于2023 - 2024学期末考试中,以下同学因违反考试纪律,存在作弊行为,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记过处分,具体处分结果公示见附件。

现将处分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0日,自4月23日至5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处提出申诉。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222560,不接受匿名,且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