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上学期期末考试舞弊学生记过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23 点击数: 经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于宁毅等16名学生考试作弊,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查,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为严肃校纪校规,给予于宁毅等16名学生处分决定。详见附件。受处分学生如对本决定有异议,请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诉。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222560,不接受匿名,过期不予受理。电子信息学院2025年4月23日
经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于宁毅等16名学生考试作弊,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查,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为严肃校纪校规,给予于宁毅等16名学生处分决定。详见附件。受处分学生如对本决定有异议,请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诉。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222560,不接受匿名,过期不予受理。电子信息学院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