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工作管理,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1. 组    长:高峰

2. 副组长:吴涛

3. 成    员:王鹏、罗更生、谭志国

三、进入复试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按照学校复试要求,根据报考人员数量和考试情况,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电子信息”专硕的复试分数线为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调剂人员的复试分数线根据调剂情况另行确定。

(二)复试比例

我院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3人,均参加复试。调剂人员的复试比例待定。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学位点调剂名额充足,欢迎广大考生填报!

(三)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见下表,请考生自行查询,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排序

考生编号

报考专业

考生姓名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1

120345511000190

电子信息

严梦晶

65

65

85

118

333

2

120345432400178

电子信息

刘智雄

66

69

65

110

310

3

120345433100149

电子信息

罗梦

52

55

69

93

269

调剂人员复试名单另行发布。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2025年3月29日-30日为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085400 电子信息

复试人数

3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笔试

3月29日9:00-11:00

玉衡楼北栋108 -110室

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候考

综合面试

3月30日10:00-11:00

特立楼北栋502实训室

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候考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8日-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考生可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校园生活—在线缴费”栏目中按提示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应准备下方所列材料,其中 1-6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8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提交电子版材料时,请按次序将所有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邮件注明“2025电子信息研招复试”),考生应在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81171090@qq.com,以备初步资格审查。面试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

1. 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初试准考证;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应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成绩单扫描件等相关证明;分段取得学历者应提交所有毕业证书);

4.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附件2),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 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补充材料:

7. 专家推荐信;

8.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200分。

1. 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均采用闭卷形式,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科目。考试科目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属于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 综合面试。

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分。复试小组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取复试专家小组平均分。复试专家小组将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同步录音和录像。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二)成绩构成

考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第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100% +复试成绩。

2.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 50% +复试成绩。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请考生关注学校和学院官网,我院调剂名额充足,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七、拟录取

(一)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按考生综合成绩和实际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专业课单科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三)录取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四)体检

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邮寄至录取学院,体检表须张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4)。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公示

我院各专业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初步结果将上报研究生处,待学校和上级招生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13755171571,18573107899

十、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731-82841011(综合办公室)

学校申诉渠道:0731-88228503(研究生处)、0731-88228206(纪委)

十一、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学校政策执行。

2.本办法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