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是学校和学院工作的中心环节,为了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工作始终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运行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努力营造教学为本,质量立校的浓厚氛围,提高全院教职工对教学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从自身做起,自觉为教学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2、院领导要定期研究教学工作,带头做好自己承担的教学工作,为教师做出表帅。同时,还要积极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3、在配合学校搞好教学常规工作检查与总结的同时,建立完善的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和评价措施。

4、每学期初要制定出内容具体、条目清楚的教学工作计划,并将计划在全院教职工中进行传达学习,使每位教职工都能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5、建立院领导听课、评课制度,每学期院党政领导都要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学院规定次数,每次都要对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日历、教学备课、上课等情况做出详细记录,并及时将听课意见反馈给被听课教师。


6、充分发挥教研室功能及作用,指导和督促教研室积极主动开展教学学术研究活动,使教研室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7、学院和教研室每学期要保证开学初有计划,学期中有检查,学期末有总结。

8、及时向教职工传达学校及有关部门关于教学工作的各类文件,做好上传下达的联络工作,并及时将各类教学工作材料报送学校及有关部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二○二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