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以来,学院部分宿舍存在内务不整洁,随意在公寓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和杂物的行为。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修订稿)第五章第一节第十八条,秉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学院决定对张联铭等12名同学通报批评。

具体情况如下:

11月21日教室卫生被检举班级:

23通信3班

23通信4班

12月5日教室卫生被检举班级:

23通信3班

23通信4班

12月19日差寝:

张联铭  23414010440  23电信4班

陈文韬  23414010441  23电信4班

叶红阳  23414010442  23电信4班

卜聪    23414010443  23电信4班

贺子凡  23414010444  23电信4班

侯孝明  23414010445  23电信4班

曾庆航  23414020134  23通信1班

李灵龙  23414020135  23通信1班

陈鸿铃  23414020136  23通信1班

谢君逸  23414020137  23通信1班

廖洋    23414020138  23通信1班

王泽宇  23414020139  23通信1班

学生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学院通告之日起10日内,向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望全院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电子信息学院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