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各院级学生干部团体: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办学新理念要求,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厚植“爱我一师”的爱校情怀,树立“兴我一师”的使命担当,形成“我与一师共成长、同发展”的价值认同,经研究,决定评定我校2021—2022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所有申请材料,经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汇总、审核后,报学工办评选,经学院评定委员会审定。

2.评定过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评比结果须公示3个工作日。

二、评定范围

1.校级先进班集体:我院2019-2021级各专业行政班级;

2.校级三好学生:我院2019-2021级各专业在校学生;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我院2019-2021级各专业在校学生,且需担任各级学生干部职务(含寝室长)。

三、名额分配

1.校级三好学生:每班自行推选3人。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自行推选2人。

3. 校级优秀班集体:全院共1个。

四、评定条件

1.先进班集体(评定细则见附件2)

(1)班集体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定团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班风,班、团干部能形成合力,团结协作,起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全班同学学习刻苦,学习气氛浓厚,课堂纪律好,认真考勤;全班考试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无学生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年度补考率低。

(4)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踊跃参加校、院组织的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劳动,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实践有一定成果,各项活动的开展居学院前列。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中的评定条件。

五、工作要求

1.材料要求

申报各类荣誉需填写相关相应评审登记表和得分汇总报(以下简称《评审登记表》与《得分汇总表》,详见附件2—附件5),撰写《班级先进事迹材料》或《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并提供上述材料中所提及的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其中《班级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详细的数据及事实支撑,图文并茂。

各班级上报材料包括《评审登记表》《班级先进事迹材料》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汇总统计表》(以下简称《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6)电子稿和纸质稿。

2.时间要求

10月23日对各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进行核实,10月23-24日评定,10月25-28日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3.材料报送渠道

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于10月23日20时前将先进班集体附件二《电子信息学院班级考核统计表》、附件三《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纸质稿交到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张凡处(QQ:3177078420宿舍:12-805;电子稿交至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胡婷处(邮箱:2378976294@qq.com);所有材料和表格均需要纸质稿和电子稿。

申报优秀个人的同学由班长将所有同学材料的纸质稿、电子稿及班级汇总表的纸质稿电子稿汇总(附件6)于10月23日 20:00前交至主席团处:电子材料发至主席团戴婷(邮箱:3033924807@qq.com);纸质稿交至主席团肖文圣处(QQ:2747138398 宿舍:1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