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院学生会权益与资助部、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2年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高      

主 任:王建军  滕书华

成 员:孙 元  谭周文  谭志国  李俊英  李卫东

     付 焱  李荣敬  肖 杰  娄 军  王 

     易 钊  杨元凤  李希颜  田佳艳  吴紫静

     刘明妍  孔 

二、认定范围

我院2019-2022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中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重大事件致贫、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2021年新增)、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2021年新增)等特殊困难学生。

三、工作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学生签字承诺,如发现虚假信息,则取消大学期间奖、助学金评定资格。若监护人不方便签字则该项签字暂缓。所有签字需手写,此申请表双面打印。

2.填写了《认定申请表》的学生须根据自己的贫困情况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学生与相关材料持有者的家属关系,须提供户口簿上两人的户籍页信息。以上佐证材料须提交电子稿,每张图片文件名命名要求为“材料名称+图片内容”,如“扶贫手册封面”、“扶贫手册信息卡”、“扶贫手册帮扶记录2021年”等。佐证材料图片和《认定申请表》电子稿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班级简称”,如“张三19电信1班”。所提供材料必须清晰可辨认,不可覆盖遮挡相关信息。

3.《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2日(第三周周一)18时前交于各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组织班级成立由辅导员老师、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组织委员、纪检委员、1名普通学生代表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对申请人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然后填写《2022年第一师范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中的sheet 2 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详见附件2),并打印经辅导员审查签字后,于9月13日(第三周周二)12时前将第三条第2点所要求的文件夹和《明细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交学院权益与资助部刘明妍邮箱2332204385@qq.com。

4.权益与资助部整理梳理好材料后,填写《2022年第一师范特困学生情况统计表》中的sheet 1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9月14日(第三周周三)12时前交学工办付焱老师。付焱老师于9月15日(第三周周四)17时前将经我院审核的《汇总表》《明细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百熙楼512曾艳辉老师。纸质稿须由我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1.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由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须签署意见。

3.中央下发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2021年新增)、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2021年新增)、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七类特困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要全部予以认定。

4.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政策性强,各班级须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认定工作。

5.联系人:付焱 ,电话:0731-88228591。



电子信息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