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湖南省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公告》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电子信息专硕人工智能方向具有部分缺额,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形式 | 拟接受调剂人数 | 备注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人工智能 | 全日制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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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1. 符合我院相应专业的调剂报考条件,详见下表。
接收调剂的专业代码 | 接收调剂的专业名称 | 对调剂考生一志愿考试科目要求 | 对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要求 | 对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 对调剂考生的其他要求 | 备注 |
085400 | 电子信息 | 101思想政治论、 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 0802机械工程、0808电气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 | 国家“A”类 分数线 | 无 | 仅招收全日制 |
2. 我院调剂选拔实行“调剂考生报考一志愿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一致性,并结合二级学科或工程领域研究方向优先”的原则。
3.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的调剂考生,按考生报考的一志愿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的相关性、各二级学科或工程领域研究方向、初试全国统考科目成绩的次序、考生本人学术成果综合考虑,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 考生本科期间个人的学科竞赛和其他专业相关背景信息请在调剂系统奖励与惩罚栏或备注栏如实填写,如无填写视为无。复试现场需带上证明材料原件核查,如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三、调剂申请流程
(一)考生申请调剂。
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零点,每一批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
(二)确定复试名单。
调剂意向关闭后,我院会根据调剂报考情况,结合择优原则和差额比例(不低于1:1.2),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调剂服务平台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考生确认复试。
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后,可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校园生活—在线缴费”栏目中按提示进行缴费,120元/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入校参加复试,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四、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在4月8日以后,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下列材料中,1-6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8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考生需在复试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所有材料汇总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811171090@qq.com,以备初步资格审查。面试当天需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成绩单扫描件等相关证明;分段取得学历者应提交所有毕业证书);
4.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附件2)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补充材料:
7.专家推荐信;
8.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等。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复试内容及复试各项成绩构成,请参阅我院前期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相关章节(链接:https://eis.hnfnu.edu.cn/info/1022/4157.htm)。
六、调剂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处审定后,进行公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特别说明:
1.若有待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在调剂系统内接收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递补。
2.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及后续安排
我院将复试情况及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处审定后进行公示,并在调剂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体检等后续工作按照我院发布复试及录取办法进行,请考生持续关注我院相关通知,按时完成拟录取后续工作。
八、咨询方式
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向我院申请调剂。
联 系 人:朱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13755171571,18573107899
九、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731-82841011(综合办公室)
学校申诉渠道:0731-88228503(研究生处)、0731-88228206(纪委)
十、附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相关调剂招生政策为准。后续若发布新的调剂批次,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2025年4月2日